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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23,855,833股剔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6,156股后的1,023,849,6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9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高端装备制造、油气工程及技术服务、油气田开发、新能源及再生循环等。
1、高端装备制造,包括钻完井设备、天然气设备、海洋工程设备、环境清洁设备、新动能设备(发电、储能)及配件业务等。作为全球领先的油气田成套装备制造商,公司能够向客户提供全套油气田开发解决方案,并基于非常规能源开发不断推出尖端产品。钻完井设备主要包括成套钻机、钻机配套设备、压裂成套装备、固井成套装备、连续油管成套装备、氮气发生及泵送设备等;天然气设备主要为气体增压设备、气处理设备等,公司压缩机组广泛应用于地下储气库注气和采气、天然气外输增压、天然气处理和加工、燃料气增压、煤层气集输、LNG液化工厂、调压站以及化工等领域;海洋工程设备方面,公司持续攻关钻研海洋工程装备领域,主要业务方向为FPSO核心橇块、甲板装备、水下装备,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一体化解决方案;新动能设备主要包括6MW级移动式燃气轮机发电机组、35MW级移动式燃气轮机发电机组、储能设备等,公司为客户提供以清洁能源为主体的新型井场电力系统解决方案。
2、油气工程及技术服务,主要为油气田勘探开发及地面工程建设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其中油气工程主要专注于油气田地面工程、气处理及LNG工程及分布式能源等;油气技术服务主要包括智慧油田解决方案、地质及油藏研究服务、钻完井一体化技术服务、油气田增产技术服务、采油技术服务、油气田运维管理服务等。
3、油气田开发,主要系公司持有的加拿大油气区块、伊拉克曼苏里亚气田开发产生的油气销售收入。
4、新能源及再生循环,主要涉及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研发制造,锂电池、风电叶片、光伏组件的资源化循环利用及油泥处理、污泥减量化、土壤修复等环保服务、环保设备一体化解决方案。
1、设备及产品销售。公司可以提供钻完井设备、天然气设备、发电设备、海工设备、再生循环设备、配件等设备销售业务,及石油天然气销售、锂电池负极材料销售等。
2、服务模式。公司为客户提供油气田勘探开发一体化解决方案、地面工程建设一体化解决方案、再生循环利用一体化解决方案。
公司是一家领先的高端装备提供商、油气工程及技术服务提供商,是一家正在快速发展的新能源绿色循环体系解决方案提供商。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1、报告期内,公司实施2024年度回购股份方案,截至2024年7月30日太欣新材料科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毕,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587.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支付总金额为1.81亿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010、2024-059号公告。
2、公司董事长李慧涛先生、总裁李志勇先生、副总裁路伟先生计划自2024年9月19日起6个月内,使用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700万元且不超过900万元。截至2025年3月19日,上述增持主体已完成本次增持计划,累计增持公司股票合计203,600股,成交金额合计716.8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067、2025-004号公告。
3、2024年10月,公司与伊拉克中部石油公司(MidlandOilCompanyofIraq)等相关合作方就曼苏里亚项目正式签署开发生产合同,本项目位于伊拉克第二大气田——曼苏里亚气田,是基于伊拉克政府加大天然气投资和实现能源自给自足的战略背景下推进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043、2024-076号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8日,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28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方式送达给董事、监事和高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孙伟杰、刘贞峰因公出差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慧涛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
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的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于董事会审议本事项前召开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报告,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该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于董事会审议本事项前召开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就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发表了肯定意见;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给公司出具了中喜特审2025T00142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杰瑞股份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中喜特审2025T00141号鉴证报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司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届时工作量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于董事会审议本事项前召开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议案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议案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政策性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银行综合授信实际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200亿元(含子公司切分使用公司或者其他子公司综合授信,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意为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与用信事项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担保、履约担保等),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拟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担保(含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之间、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2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80亿元。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未来十二个月内规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杰瑞股份财务总监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提案,公司定于2025年5月7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现场会2025年5月7日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7日上午9:15至2025年5月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2025年4月28日(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5年4月2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1)
(2)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4月8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3、4、5、6、10、11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特别提示:与上述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先通过电话方式,告知股东的姓名、证券账号等信息进行预登记。同时将相关证件通过传真、邮件或信函方式送至公司。出席时请携带原件及对应的复印件进行现场登记。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可以将身份证正反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本公司/本人作为杰瑞股份(002353)的股东,兹授权先生/女士(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在会议上代表本公司/本人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投票指示进行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说明: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或“反对”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填写其它标记、漏填或重复填写的无效。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53”,投票简称为“杰瑞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8日,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28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方式送达给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史海宁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议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已建立健全并得以有效执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本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届时工作量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议案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较好,财务状况稳健,此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银行综合授信实际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200亿元,以及为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与用信事项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担保、履约担保等)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50亿元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2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80亿元。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资产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金融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15亿元的资产池额度,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为经过内部审议的自公司及子公司购买产品的客户,提供商业银行、融资租赁机构等合作金融机构的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销售业务相关的融资业务担保事项,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的开展,改善公司现金流,本次担保事项整体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太欣新材料科技,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事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同时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瑞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5号)的核准,公司通过询价方式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098,94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18元,本次公司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74.82元,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累计发生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516,152.9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7,483,821.8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23日到账,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喜验资2022Y00074号)。
注1: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费中的证券登记费6.52万元已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减免,该部分资金仍存放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注2: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中不包括银行账户开户费、网银证书费、账户管理费、转账手续费等费用支出,单独列示。
注3: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2024年7月8日,公司提前将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共计8亿元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有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注4: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注5:上述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下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2年7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烟台杰瑞石油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瑞装备”)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莱山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注:公司存放于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账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烟台莱山支行(账号:010)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以及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账号:)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及新能源智能压裂设备及核心部件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已办理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销户手续,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016、2023-040、2023-095号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及期末余额如下: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终止新能源智能压裂设备及核心部件产业化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全部变更为油气技术服务项目。
公司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注1: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包括银行账户开户费、网银证书费、账户管理费、转账手续费等费用支出。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金额中包含“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结息款补流43.11万元。
注3:调整后承诺投资总额合计250,729.81万元,较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48,748.38万元增加1,981.43万元,原因是原募投项目利息和理财收益1,981.65万元减去手续费0.22万元后的余额全部转入新募投项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李慧涛先生,独立董事王欣兰女士,财务总监崔玲玲女士,董事会秘书曲宁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17:00前访问,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解释第18号》,规定对“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解释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8号》的规定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不影响可比期间的净利润,不改变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的盈亏性质。
执行该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太欣新材料科技太欣新材料科技